第三十四章 不可思议

掌中刃 夏不疑

“老爷,十几年前,石祥是工部虞衡司郎中,兼管文思院事。”

“别看郎中只是五品,此人可是了不得!深受先帝信重,是京师响当当的一位传奇人物。”

乌鸡那对绿豆大的小鸡眼,一瞬鼓瞪成龙眼,连声啧啧:“他那一手技艺精妙绝伦,堪称举世无双。”

“听京师来的老行商说,这石祥曾亲手修复过一个天方国进贡的——洒金星汉八宝匣。”

“这匣子乃是整块顶级和田羊脂玉雕成,匣身镶嵌了珊瑚、青金、绿松、蜜蜡等八宝。”

“其中最为难得的,是这匣面上的洒金——从前顶天了是在玉面上贴金箔,而这匣面是将金丝掐成无数小段,嵌进白玉里。嵌得密密匝匝,看起来宛如一片金色的星空,甚是美丽。”

“为做出这繁星点点般的效果,天方国几位顶尖匠人耗时三年,一点一点地嵌。啧啧啧,这般卓绝繁复的工艺,便是在我朝,也寻不出几个能做的。”

“这八宝匣先帝甚是喜爱,却不慎失手磕坏,断了数根金丝。当时的文思院正副使都修不好,唯有时任虞衡司郎中的石祥能修。”

说到此处,乌鸡激动地脖子都抻长了两寸,边拍巴掌边连声夸赞:“这石祥有一手独门绝技,行里单独为他取了个名,叫——游丝钻金。”

乌鸡连比带划,手脚并用地解释:“游丝,便是能将软韧的金丝掐到细入毫芒,几乎比头发丝还要细。”

“这钻金入玉,便是能将这细入毫芒的金丝嵌进玉的肌理中。石祥修这八宝匣面的洒金,能与原金丝接得分毫不差,面上看不出半点修复痕迹。”

“您知道这有多难吗?”

“得对玉的纹理了如指掌,手要稳在毫厘之间,就如那穿针引线,不过手里捏着的可不是线,是比那头发丝还细的金丝。”

他掐出一小寸指尖示意:“哪怕就偏出一毫厘,这活就算废了。”

乌鸡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会贴金的手艺已属难得,称得上是千中得一。而这钻金入玉的手艺,更是堪称绝伦!放眼整个文思院,几十年了,莫说钻金入玉,便是将金丝掐出毫芒来,迄今也无人能做到。”

“为此先帝对他大为赞赏,命他御前造作,还令他兼管文思院事,在我朝这可是破天荒头一个。”

“老行商提及石大人,也是啧啧称奇。说他是全能,木、瓷、玉、金、石样样精通,手艺通神,能将死物做活,是不出世的奇才,说他们私下都尊他为今朝匠人的一代宗师。”

“后来不知何故,十几年前他就辞官归隐,之后再无人知晓他的行踪。”

乌鸡说得眼眶湿润:“若小人能拜他门下学艺,该有多好。老爷,您看——”

死鸡说得忘情,完全不记得石祥已死的事,被他左右两脚踹出了门。

他看个屁!

他这个知县老爷,到那人面前,要成为一只瞎眼、耳聋、口哑的守门狗。

他甚至连头都不敢抬。

害怕一不小心多看了一眼、多听到一个字,下场比那篱笆小院里的人还要惨,只会成为乱葬岗的一条死野狗。

他不想死,可偏偏这句话像是着了魔一般,竟顺着山风飘进他耳中。

他记住了石祥这个名字,记住了那句话,记得清清楚楚。

在死鸡一番天花乱坠的吹嘘里,他竟莫名生出了两分嫉妒,三分不满,和五分不平。

一个手艺人罢了,竟能混成五品京官,竟还混到皇帝眼里,凭什么?!

而这堂堂的五品京官,最后沦落到要窝在这偏僻山坳村里。

哼,不是拿了不该拿的东西,便是知道不该知道的秘密,要不怎会让京师的大人物亲来灭口呢。

那一刻他对这隐居的、了不起的京师人物,倒生出一分怜悯——混成这般苟活避世,还不如他这个县城的七品芝麻官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