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放下的是执念

市井贵胄 昏庸无道01

赵虎臣环保在杨采薇小腹上的手轻轻动了动,竟然很自然地就移动到了那处女人胸口的温软上,轻轻地覆盖在上面,张开手掌握住,似乎满足于此的赵虎臣没有再继续动作。

原本还在伤春悲秋的杨采薇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在那只大手握住了自己的柔软之后差点跳起来跑掉,但确定这只是赵虎臣睡着之后无疑是动作的杨采薇还是忍住了自己快要跳出胸腔的紧张和羞涩,身体轻轻地动了动,试探身后的男人真的没有醒来,咬着嘴唇,杨采薇的目光迷离。

但凡是个女人,胸部被人握住了之后再剔透的心思也都澄净不起来了。

但除去紧张和羞涩之外,杨采薇没有半点反感,确定赵虎臣并没有醒来之后她也不用担心这头大老虎会张开大嘴把她这只小羊羔给吞进肚子里。

对于抱着自己的男人,杨采薇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从来都没有对那个异姓有过特殊感觉的她甚至一度认为自己这辈子都可能跟恋爱无缘了,或许以后会找一个并不讨厌但绝对不爱的男人过一辈子,听妈妈说,大多数女人能够做到这一步就已经是修来的福分,爱情和婚姻虽然并不矛盾和冲突但它们一直都是鱼与熊掌之间的关系,起码绝大多数的情况是这样的,在这样的熏陶下杨采薇并不会幼稚地认为没有了爱情她就会活不下去,甚至她很不喜欢那种明明两个人都需要靠着爹妈每个月的供养来生活的人一口一个老公一口一个老婆的肉麻,在杨采薇看来男人可以穷点可以没钱可以没有名牌也可以请不起女友去吃高档西餐也可以送不起几克拉的大钻戒,但起码应该有一份上进心,女儿大多数崇拜父亲,从小就看着自己的父亲是怎么样一步一步努力拼搏的她格外迷恋靠着自己打拼的男人,拼命的男人才拥有最迷人的雄姓魅力,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这一点在《动物世界》中几乎每一集都会出现。哪种生物的雄姓不是为了配偶和领地而拼死拼活?

在第一次见到赵虎臣的时候还是在那家茶社里头,杨采薇还能清晰地记得第一眼见到赵虎臣的时候这个男人远没有现在的成熟和自然,青涩跟稚嫩让这个男人呈现出一种没有半点城府和心机的姿态,而这种姿态也促使了杨采薇下定决心雇佣赵虎臣,因为她并不喜欢一个满肚子腹黑天天计较一些鸡毛蒜皮小事的男人跟在自己身边,不踏实。几句话的交谈之后只可以用锋芒毕露来形容的赵虎臣拥有令杨采薇惊讶的底蕴和学识,似乎这个男人什么都懂一点,精深不精深杨采薇瞧不出来,但比起那些满大街头发染得比女人还妖冶穿着比女人还妩媚的肤浅要好的太多太多,例如百分之九十的大学生恐怕都不知道《长短经》是什么东西但这个男人却能够很熟练地默出里头的段落,那种熟练和得心应手如果没有长时间的熏陶根本就模仿不来。

不仅仅是这些,赵虎臣身上的魅力属于那种不显山不露水却真实存在的大宝藏类型,杨采薇坚信这样的男人需要时间慢慢地去温养,她总是能够在赵虎臣的身上得到惊喜,这种惊喜慢慢地累积下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杨采薇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了这个可恶男人的猎物,最重要的是杨采薇竟然发现自己根本没有一星半点反抗或者逃离的打算。

爱情就像是一场两军对垒的攻防战,男人和女人你来我往总是希望占据爱情这块领土的话语权,最差也要掌握优势。在这种并不凶险却能够伤到人心的游戏中总是以一方的失败而告终,爱情的游戏没有和局,有的只有男人的妥协或者女人的臣服。

杨采薇承认自己从小到大都是一个没什么野心的女孩子,她不像是时时刻刻都希望取得领导权,每个学期永远都是班长然后是学生会干部再到主席的蒋思思,她对权力没有多大的欲望。她也不是一个需要处处强势,这种强势的光芒甚至尖锐到了身边的人无法再沉默和容忍下去的地步,她不是妈妈,她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爱情至上的女人,如果没有值得她爱上和付出的对象,她永远不会施舍自己的爱情,就算是委身给了婚姻,爱情也依然高傲。一旦拥有了付出和爱上的对象,她会不顾一切地为了爱情而扑向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