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一篇 作文引发的惨案

花都九艳 烽火戏貂蝉

瞪大眼睛看了一眼,王钟嘴角噙着一丝苦笑,两篇作文其中的一篇,不是自己的是谁?

而且,也不知道朱育峰是出于何种心态,竟然没给自己零分,反而是给了满分!

鲜红的阿拉伯的数字,让王钟哭笑不得。

“王钟,哎,是你的作文哎,满分!”刚看到分数和署名,王晓晓已经惊喜的叫出声来。

只因她心中已经牢牢认定,这个学校虽然也有几个和王钟同名姓的,但能写出满分作文的,只有这一个王钟!

王晓晓的话,引来一片议论声。

话出口,王晓晓挽着王钟的手重了几分,胸前的一双饱满紧紧压在王钟胳膊上,而她仿佛并未察觉,探着脑袋瞪大眼睛看着作文内容。

看着看着,她笑的花枝乱颤,身体不住颤抖着,胸前更是在王钟胳膊上蹭来蹭去。

“哈哈哈哈……王钟,你太搞笑了,这都想得到,我爱死你了。”王晓晓笑得都快喘不上气来了。

王钟咬牙忍了,不理她,转移视线看着另一篇作文。

这篇作文,署名是秦云峰。名字大气,文章也是写的大气。不仅文采,立意,还是思想深度,都远远超出标准水平。

王钟不由生出几分欣赏。

这个秦云峰,他也听说过,高一时默默无闻,但和自己正好相反,到高二却忽然发力,一路过关斩将,现在牢牢霸占着全校前五的宝座。而且很有文才,一度被朱育峰视为得意门生,让他担任校报主编。

此时,王钟发现自己的思绪有些……诡异。

不是羡慕,更不是嫉妒,而是欣赏。

就像是一个已经登上过山巅的背包客,看到后来者也能披荆斩棘成功登顶的那种感觉。

摇摇脑袋,王钟暗暗感叹,自己骨子里还真是狂妄自大啊。

不过,这不是什么坏事。

一个大好年华的年轻人,骨子里没有傲气,没有锐气,在书海题海中磨灭了激情和热血,以后还怎么混?

“什么恶心的作文,也配合秦云峰的文章并列,这都是写了些什么啊,他莫非是老鼠不成?”

一个甜美中带着不少嗲音的声音忽然响起,人群不由爆发出一阵笑声。

说实话,王钟这篇作文被朱老师给满分,很多人心中还是有些不满的。

若是高一时,绝对不会有人多说二话。

但是现在,一个早就“陨落”的人,写了一篇哗众取宠的作文,就这样获得这份荣誉,实在是让人心里很不舒服。

人都是这种心理。

自己骑的自行车,看到一个高富帅开宝马而过,内心大抵是酸溜溜的,很是羡慕,却也不敢多说什么。

而若是见到身边熟悉的自行车阶层,某天忽然开上宝马,那就不止是羡慕,而是赤裸裸的嫉妒恨了。绝对会猜测这家伙哪里来的钱,莫非是找土豪包养了?

听到这带着侮辱姓质的话,王钟眉头一皱,手指不由紧紧攥了起来,很快又松开了。

他放眼过去,看到的是个相当漂亮的女生。

满头金黄色的波浪卷头发,皮肤很白,鼻尖翘翘的,脸上画了不浓不淡妆,身材火爆和王晓晓不相上下,颇有几分漫画中美少女的意思。

捕捉到王钟的眼神,她眼神挑衅,露出个不屑的笑容。

不动声色的拉着王晓晓的胳膊,王钟朝外面走去。

这个女生,他不认识。

而且,就算是认识,王钟也没有主动找女生麻烦的习惯,跌份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