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坐下后,就正式做了介绍,被人堵住的两人是孙范根和李在元,他们分别是blackjack乐队的贝斯手和键盘手,而光头男金成俊是乐队的吉他手,白成勇则是主唱兼吉他。朴天秀很好奇,“恩?难道你们的乐队没鼓手的吗?”一个摇滚乐队的构成方式可以有很多,但是没有鼓手的乐队是不可能的。因为鼓手就是一个乐队的节拍器。
朴天秀的问题让孙范根等人有些尴尬,权志龙马上道:“有鼓手的,可是他很少来,这段时间我客串得比较多。”白成勇在旁边补充道:“恩,鼓手是我弟弟白夏霖,他不喜欢我们老是唱别人的口水歌,就。。。。。。”朴天秀笑道:“一个乐队本来就该有自己的音乐,摇滚本来就是用来宣泄感情的,老唱人家的歌,是没什么意思。”权志龙大声应和道:“对啊,我和白夏霖也是这样想的,我们写了不少歌,但是不怎么满意。”朴天秀笑道:“要不我们去练练手?”
朴天秀一进白成勇他们位于地下室的练习室就被震住了,他没想到,这样的一个地下乐队用的装备竟然会如此奢侈--架子鼓是珍珠牌的,随意摆放的几把吉他都是esp的。这些乐器的价值可能不比black酒吧低吧。李在元看出了朴天秀的惊诧,有些骄傲的大声道:“我们都是音乐人,乐器就是我们的武器,当然要用好的。。。。。。”
朴天秀随意的拿起了一把吉他,拨弄了几下,笑道:“音很准啊。”又走到架子鼓前,鼓槌在手里漂亮的转了几个圈后,《波兰圆舞曲》的鼓点就回荡在练习室里,随后贝斯、键盘也在朴天秀手里很听话。朴天秀很快乐,好像又回到了上世,没有玩伴的自己就和乐器玩。。。。。。
朴天秀的表现让白成勇几人很佩服,喜欢音乐的人是单纯的,只要你足够优秀,他就会接纳你。大家嘻嘻哈哈的合作了一首bonjovi的《itmylife》,虽然是第一次合作,但是朴天秀的鼓点很好的把大家组合起来,除了权志龙的英文发音有些不伦不类外,整首歌的完成度竟然不错。
就在权志龙等人对朴天秀的打鼓水平赞不绝口时,一个冷冷的声音响了起来,“只会玩花式转鼓槌的家伙根本不配碰鼓!”任何人都喜欢听好话,朴天秀当然也不例外。他循着声音看过去,就见到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家伙正靠着门不屑的望着自己。
朴天秀制止了想说话的白成勇,对那家伙笑道:“你是白夏霖吧,你觉得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碰架子鼓呢?要不你来教教我?”白夏霖也不说话,坐下来就直接打起鼓来。等《crazymama》曲毕后,朴天秀对正用鄙视的眼光看着自己的白夏霖鼓起掌来,“滚石乐队要知道你这么去糟蹋他们的经典的话,他们会哭死的。打鼓不是打铁,用力过猛的话会影响节奏的。”
朴天秀无视白夏霖正愤怒的看着自己,对白成勇等笑道:“你们乐队不错,如果有心发展的话,就到天秀艺能来找我。”白成勇笑答到,“不必了,天秀。我们摇滚人是野生动物,不适合圈养。”
朴天秀大笑道:“摇滚人?没有自己的音乐风格的乐队也配谈自己是摇滚人?!”白成勇等人脸色都变了,白夏霖怒道:“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们?你不就是写了几首歌吗,真正的摇滚人才不屑于靠摇滚赚钱呢。”朴天秀摇了摇头,嘴角勾起了一个好看的弧度,“不是因为我写了几首歌,我才有资格说你们。你刚才的问题本就是愚蠢的,要是摇滚人不发唱片,不赚钱,你怎么能知道摇滚?!你怎么有机会唱滚石、甲壳虫他们的歌?!我看你不光打鼓有问题,脑子也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