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不抛弃 不放弃

大明总裁 金哨本无路

也是第二天,崇祯让王承恩带了手书一封送到了宋献策办公室,说是手书,不如说一张条子,简单,就两行字:

宋大人钧鉴!闻追赃助饷已波及周国丈,若确有此事,还望解释一二!

宋献策看了条子,颇为尴尬,自己跟闯王报告了,闯王也明白地交代下去了,可是刘宗敏最后居然连李自成的命令也不顾,竟然还是动了周国丈。这实在是扫李自成的面子,是给大顺拆台,是给宋献策掌嘴。当初是自己跟崇祯当面保证的,现在真不知道怎么跟崇祯解释。要是崇祯真为这事不依不饶,甚至进而在禅让上发难,那这事说不定就得自己冤枉顶缸,反正李自成是不会把刘宗敏怎么样的。当下脸上有点讪讪,解释道:

“王公公,此事怨我,自己先表态答应崇祯皇帝陛下不波及周国丈,却没有将这事及时报告闯王,致使此事发生,有点误会。本官这就报告闯王,看是如何解决是好。”

王承恩一看宋献策把一切都揽在自己头上,心想这个宋献策还真顾着李自成的面子。不过此来本就不是为难宋献策的,崇祯的这张条子不过是敲门砖而已。当下便说:

“宋大人不必自责,此事在下认为虽有不妥,也不是宋大人之错。再说也不是没有补救的办法。”

宋献策一听,莫非要让大顺把钱退给周国丈,这事自己说了不算,恐怕闯王想退也不能不忌惮刘宗敏的臭脾气。心想还得问问明白王承恩到底有何解决办法,要是提出退钱那也只好硬着头皮报告闯王定决了。

王承恩见宋献策满脸为难的神色,知道是时候抛出自己的说辞了。

“宋大人,在下也知道宋大人的难处。既然是追赃助饷,追了再退显然大为不妥。退了周国丈的钱,势必引起其他没能退钱的人心中不平,目下正是谣言汹汹,如单退周家的钱,恐怕各种谣言更盛。故在下以为,即使追错了,退钱也不可取。但有鉴于这有关颜面,在下觉得还是不要拂了大明皇上的面子,免得横生节枝。在下有个建议,也许能解决这个问题,还能一举多得,只是操作起来有点复杂,不知宋大人可否听在下的建议?”

宋献策一听王承恩有办法,心想王承恩的主意向来管用,这次想必也是如此,因此一拱手,说:

“还请王公公指教!”

“在下以为,周家这个钱,本来不该追。既然追了,便不能退。不该追的原因是因为宋大人当初答应了大明皇上,则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应在大明皇上头上。我们要想一个万全之策,第一步,把钱以某种名义送给大明皇上,再通过大明皇上把这个钱以一种不让别人起疑的方式送给周国丈。这第一步好办,随便找个理由都可以送钱给大明皇上,但若是大明皇上直通通把钱再送给周国丈,这与退钱无异,传出去于舆情和大顺内部皆有不利之处。所以在下斗胆想出一策,若用此策,整个环节天衣无缝,而且还有诸多裨益之处。”

说到这里,王承恩照例喝一口茶,见宋献策急切,继续道:

“要说此策,也是源于夷人所创。夷人发行公债之后,公债便可以在专门的公债交易所公开交易。这个主要是便于公债的持有者随时能够把公债变成现钱。因为可能持有公债的某个商人突然有笔生意需要大额资金,而钱都在公债上,于是就想用公债筹钱,而有的商人正好收到大笔钱一时没有用处。一个急于卖出公债筹钱,另一个则想买进公债可以长期生利,双方便可以商定价格转让公债。正因为有人而且是有不少人要买卖公债,公债交易所就应运而生。这个交易所既方便了买卖公债,还可以收交易手续费,日后还可以收税,所以是利国利民之举。比如在下就听说有很多因为追赃助饷借了高利贷的,急需钱来还账,要是能够卖出部分公债用于还账,则这些人势必感激大顺。而比如在下,还剩俩闲钱,也有二三千两吧,在下对于大顺信心十足,反正钱闲着也是闲着,就想把这三千两闲钱买成‘平辽公债’,如果有了公债交易所,在下这个愿望岂不简简单单就可以实现!有了这个交易所后,在下去跟周国丈说说,要是他也借了高利贷,不妨就在交易所卖出一部分公债,在下再劝大明皇上用大顺送的钱通过交易所买下周国丈这一部分公债,顺便把公债分点给我。宋大人你看,这样,不着痕迹一买一卖,就把周国丈这事给圆了。如此以来,大顺还了大明皇上一个人情,还不着痕迹地处理好了周国丈的事儿,此外还办起一个将来可以收税的公债交易所,又为追赃助饷借高利贷的人解了困,可谓一举多得。宋大人以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