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轻轻触摸她的脸,眸子里露出炽热的痴迷。
注意到她眼皮微动,似要苏醒。他迅疾收回手。
沈秀一睁开双目,便看到站在软榻边上的司马烨。他俯视她,“该用午食了。”
这么快就到晌午了?她竟睡了这么久。她赶紧起身下榻。
吃过午饭,司马烨再次当起夫子,“今日你再学三个字。”说着,他在宣纸上写上三个大字。
“这是我的名字。”他收笔,“司马烨。”
沈秀念宣纸上的大字,“司、马、烨。”
司马烨一顿。随之道:“你再念一遍。”
“司马烨。”
“再念一遍。”
沈秀莫名,难道是她口音不标准?她清清嗓子,每一个音都念得很清很正,“司马烨。”
显然而见的笑意,从他唇角爬上来,很快他竭力将笑意压下去,“我再写几遍,你看清笔画。”……
显然而见的笑意,从他唇角爬上来,很快他竭力将笑意压下去,“我再写几遍,你看清笔画。”
写了几遍字,他问:“可会了?”
“嗯。”她拿笔,照着他写的字,按照正确的笔画顺序,将“司马烨”这三个字写下来。
她学得很快,写几遍,便不用照着写就能完全写下来。司马烨拿出字帖,“这是我的字帖,你照着它临摹。”
“是。”沈秀才不想临摹他的字体。她讨厌这种横竖撇捺都透着傲慢的字体。但不得不从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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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刀然好。好了,我已经看了,你且回去吧,我要歇息了。”
司马朗最后再看了沈秀几眼,恋恋不舍离去。等他回到自个儿的屋子,他静静出神,脑子里全是方才那个小书童。
见到她第一眼,他的眼睛就挪不开了。他仿佛遭受了一场铺天盖地的侵略,作为侵略者的她,让他心甘情愿举手投降,献祭自己,任她宰割。
他从未有过这样冲击力极强的激荡感受。
想着她白净的鹅蛋脸,他内心里生出一种渴求,强烈的渴求。她令他欢喜,他想要她!
他大抵,对她一见钟情了。想到此,他乐呵呵地笑起来。
午休时间结束,沈秀仍然困意绵绵,司马烨允她下午不用去课堂,可以继续休憩。
“多谢殿下!”
待司马烨离去后,沈秀在屋子里的书架边上转了转。她挑出一本游记,余光扫到书架上的一本书,她将书拿出来。
《与君书》,魏朝清著。这是魏夫子写的。
魏夫子果然厉害,不仅年纪轻轻当上国子监祭酒,还出了书。她颇感兴趣,翻开书。
粗略翻了两页,尽是晦涩难懂的文言文。大抵意思是修君子之道,且还有守中,执正,平等之道。
魏夫子思想境界很高,翻着书,沈秀不禁喟叹。
彼时,讲堂里,司马朗左瞧瞧右瞧瞧司马烨身后,不见沈秀,他问:“阿烨,你的书童呢?”
“留在休憩室里休息。”
“休息?她是不是累着了?她上午不是没来讲堂?她这是干什么累着了?”
司马烨怎会看不出司马朗对沈秀的过度关心,他凝眸,“你这么关心她做什么?”
“随便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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