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

可这位少女却如此的自由轻狂,让自己了解了来自这个古老国家的魅力,也让这个男孩知道了这位少女的魅力。

“真是的……”古斯塔夫一眼就看出来自己孙子的内心想法,不经哀叹一声,

这个小姑娘真算是古灵精怪吗?这么多年了赶在自己面前抢话语前还让我安静的,她是那区区几人之一,不得不说哪怕她还明显是一只羽翼未满的雏鸟,却也可以让其他人为之臣服。

就像刚才那一幕一样。毕竟琼斯也是跪坐在地上的人之一。

真是的,没有结婚就被治的服服帖帖的,结婚了不得指哪打哪啊。

“啊,老头子你别笑了,我很认真地思考问题呢!”

“我就是知道这一点才笑了出来啊。”要不是这个小姑娘过来,自己的人生当中也不会这么多时间能看见这个孙子的各种表现吧,

因为工作的原因,古斯塔夫实际上并不怎么与孙子打交道,如果不是这个小姑娘强大的“不能轻视长辈与家庭”,估计自己与这个孙子只会长期保持着冷战一般的态度吧,根本别说像这样面对面坐着聊天了。

在这方面不得不感谢她啊。

那么,

“琼斯,你就真的带她出去转转吧,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就你们两个人。”

“可以吗?”

“当然,以我的名字,你怎么都不可能会被阻拦吧,有谁敢呢?”

……

“那就直接请多关照吧。”

一匹母马乖乖地被从马圈里由着少女给拉了出来,大概是知道反抗是无效的吧。

在知道了自己要经历的事情以后,李雯宵病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想到了在在中国能骑着马的时间基本不存在,想到了这点便同意了下来。

但是为了让这个旅程不会开始就弄得心情不好,她选择自己挑马,

本来是想着选一匹健壮有力的公马,可是现在自己的状态,就算有办法把它制服,自己的盆骨……能张开到什么界限也是需要考虑的。

“少爷,那小姐眼光不错啊。”“嗯。”

马夫吹了下口哨,

“他说什么?”“他夸赞你呢。”

算了随便,

“这孩子叫什么名字?”

“公主,是一匹混血的。她父亲是本土的夸特马,母亲是阿拉伯的。”

李雯宵摸了摸马的脸庞,在马夫安好了马鞍后,一翻身,便轻松地坐在马背上,她虽然并没有什么高超的驭马术,但是坐在马背上还是毫无问题的。

倒不如说,

“你怎么做的到的?”琼斯默默地问,

“怎么了?”

“你不意外?”“为什么?”

“我可没见过有什么少女能和一匹马第一次见面就把马驯服了的,从来没有。”

“如果发生在我身上呢。”

“那就不奇怪了。”

对吧,李雯宵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反正对于她来说,一匹马就是这样的一个东西,若真是文弱少女的话,对付一匹马还是有点难度的,但是对我这样的人来说,顺利也罢意外也罢,我要它动它岂有不动的道理?

“也就一匹马而已。”

不然就炖了,虽然马肉不好吃就是。

嘶~

不知道是不是能理解李雯宵的意思,马顺从的根据李雯宵的意志缓缓向前。

还挺温顺的,既然你乖乖听话那就算了。

嘶~

“好了,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