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卫雨晴

看着手中的地图,想要离开这座辽阔森林,还需要越过一座大山,走上官道,最终到达永和城,这才算完全脱离了夜雾森林的范围。

“永和城,看起来有些熟悉啊!”

叶浔沉眉思索,“想起来了,之前那几个贩卖孩童的人,说的就是将孩子卖到永和城,我记得好像是一个叫季延平的人。”

“城主之子,势力必定是极大的,以我现在的能力,仅仅凭借地虎铠甲,想要和一城之主斗,还是有些困难,这件事还是暂时不要去管了。”

收起地图,叶浔加快速度赶路,夜雾森林诡异,他要在天黑之前找到栖身之所。

只是,想要找一个,像城隍庙那样不被浓雾侵蚀的地方,着实困难,走了许久,依旧没有任何发现。

浓雾的覆盖严重影响了他的行进速度,白天不仅要赶路,还要寻找庇护所,一心二用,一天下来,根本走不了多远。

走了许久,叶浔感觉到饥肠辘辘,只能停下来修整。

他坐在大树下,升起了一堆篝火,将一只肥美的野兔架在火上炙烤。

随着火焰的升腾,不多久那野兔便滋滋冒油,发出诱人的香味。

“还没有找到能够过夜的地方,难道真的要穿着地虎铠甲硬抗吗?这夜晚的浓雾大大拖延了我的行进速度,按照这个速度,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片森林。”

叶浔心中盘算着,他静坐在大树下,面色凝重。

而当他回过神,准备去拿炙烤的兔子时,却发现,一个穿着青色裙袍的少女,正蹲在一旁,津津有味的吃着。

她看向叶浔,笑呵呵的打了一个招呼,随即又咬了一口手里滋滋冒油的兔子。

“手法不错,就是没有辅料,如果加上辅料的话,一定是一道美食。”

少女丝毫不顾及美感,大口大口的撕咬着,就像是饿死鬼转世,仿佛好久没有吃过饭一样。

“你是什么人?”

叶浔微微皱眉,随即一把将那少女手中的野兔夺了过来。

“这是我的东西,谁允许你吃了,想吃自己去抓去。”

“哎哎哎,你干嘛呀?”

“哼!小气鬼,不让吃就不吃,本小姐还不稀罕呢!不就一只兔子吗,给你!”

少女直接从怀里取出了一锭银子,扔给了叶浔。

“这是一锭银子,买你一只兔子,这买卖你血赚,怎么样?”

叶浔手里拿着那一锭银子,心中倒是微微惊讶,这少女一看便是富家子弟,随便出手便是一锭银子。

要知道,普通人辛辛苦苦劳作一年,也未必能够赚够一锭银子。

“看来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富家子弟,不过也好,我之后进入城池还需要钱财支撑。”

叶浔看向面前的少女,暗暗邪魅一笑,“说不定能够敲诈一番。”

他当即便把手中的兔子还给了少女,语气也变得自来熟,笑吟吟的说道。

“小姐一看就是富家子弟,不知芳名?”

少女有些鄙夷的看了叶浔一眼,随即又咬了一口兔子,慢吞吞的开口说道:“卫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