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官与吏

一地青天,大权在手。

山高皇帝远,县令,就是他们的主宰,县太爷,有时候比皇帝还威严。

虽有县丞、县尉、主簿等官分割权力,但能分去多少?

再说了,敢从县令手里夺走本该属于自己的权能,有多少能人志士敢办,敢办?

而朝廷为了维护统治,虽然给予了县令如此巨大的权利,但也留了后手。

那便是所有县令都是异地上任,决不能担当出身地的父母官!

丢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这样便能看出成色来了。

可又不能把事做绝。

所以有吏这种职务存在。

吏一般都是本地人,也有官员自带的亲信或手下。

主要作用便是辅助官做事情,出主意,跑腿干活。

毕竟哪怕官再能干,政务与杂事是永远都处理不完的。

当然,不排除有牛人,是个心甘情愿的工作狂,一人肝爆全县。

但那样的人太少,而且没信念支撑,早晚歇逼。

一般的县令,都是聪明选手。

自己累死累活考上了,还当上了县令,这么苦这么累,这还是自己读书时幻想的生活吗?

所以能干懂事,能帮县令快速熟悉,上手,解压的吏,便成了必备的职务了。

而吏虽不需功名,但一旦选择当吏,便再也不能参与科举,且后代也同样不行,算是断了上升之路。

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再严密的制度,也总有漏洞可钻。

吏虽不能科举,但又没规定不能有后代啊!

一代代传承教育,一代代苦心经营,加上还是本地人,有天然的优势。

吏,变成了官爱不释手,无法脱离的附庸。

狐假虎威,狗仗人势。

县令是有任期的,可这帮吏,是权利的附庸与延伸,永远都扎根在当地,非大变不会离去。

久而久之,县官不如现管。

一手遮天的县太爷还是太高了,寻常百姓接触得最多的,便是他们的跑腿或爪牙,也就是“现管”。

“现管”掌握的临时权利,其实很大程度都来自于县官。

干得坏事儿或造的孽,起码一半都得分给县太爷。

其本质便是公权力的赏赐与泛滥。

而形成这种令朝廷受损,百姓受害的潜规则的原因有很多。

一是这帮吏成了县太爷的“白手套”。

有些坏事儿,县太爷不愿意,也不能出面,所以具体的执行人与背锅人,自然也就成了吏。

为民为国的累活;吃力不讨好的是苦活;至于脏活,那可就多了去了,五花八门,品种繁多。

累活苦活脏活,哪种办得最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二是有的县太爷想办正经事,或者初衷是好的。

可下面的人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多半是利益),不想,或不愿办成。

但不办又不行,这县太爷的命令都敢违抗,想造反呐!

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故意剑走偏锋,或者直接“严格”贯彻落实,走个极端。

明明是良政善政,落到升斗小民的头上,偏偏成了灭顶之灾。

正确的政策却得到了错误的结果。

还能有啥原因?

中间的过程出了问题呗!

县太爷有心想查,无所谓,先处理好那帮闹得沸沸扬扬的愚氓乡民吧!

引起百姓的怒火与反抗,从而巧妙地违抗了上级的政令与决策。

不得不说传承了这么多年,别的没学会,这一手拉扯那是相当到位啊!

第三种和第二种倒有些类似,都是扭曲法令,以达到自己私心的操作。

只是第三种隐蔽性与可操作性要高得多,不需要改动太多太大。

哪怕只是数字上的小小提高或削减,总和便是天文数字。

这等越权与滥用的行径,不是没有聪明的县太爷看破。

只是前途光明,任期有限,何必跟这帮小人闹掰呢?

一旦双方闹出了真火,县衙的工作进行不了还是小事儿。

万一遇上个豪横的本地家族,行险把我攮死了,这他娘的不纯纯亏本么!?

大不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等几年调走,这县的死活关我屁事儿。

可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而且也不要小瞧了普罗大众的智慧。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就是对这俩冤家最好的评价。

谈不上爱恨了。

只是多多少少,有些无奈了。

今天这位,是一位胥吏。

而且家族传承悠久。

嘿!这不巧了么,正是那太原王氏的人。

不当官,可以当吏嘛!

李长生都有些想为他们鼓掌,这思路,真他妈牛逼。